不说了。 总之,鸦鸦是个完整的,全乎的。 而且,结局也圆满。 说到结局,其实往前,有好几处可以完结,大家都知道。 金子也有过心动,但最后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到了最后。 想厚颜用一句: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来形容。 说到始终。 那就要说到最初的想法,和最后的想法。 最初的想法,也就是开书的立意。 毕竟这不是金子写的第一本洪荒。 前面有石矶。 紧接着写洪荒,那该如何入手?就是一个问题了。 最后金子选了,和石矶截然不同的方向,从上往下写。 从洪荒源头开始,往下写。 也就是落笔的高度。 所以,吴天的是极高的。 是洪荒第一代生灵。 这就是他的跟脚。 所以也注定了他的观感不同。 因为能和他共情的人太少。 他总是站在高处,俯视天地。 所以,很少有人能和他共情。 这一点和石矶这个从底层爬上来的截然不同。 尤其是中...
她知,他袖纳乾坤天下,谋一旨姻契,只为金戈征伐。她知,他染尽半壁河山,许一世执手,不过一场笑话。她知,九重帘栊之后,他的金锁甲只为另一个她卸下。君兮君亦知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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佣兵之王携美霸都市。是龙,终要翱翔于九天之上,携风云之势,一路高歌猛进,混的风生水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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